法律分析: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普及型知识。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18-2022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职称的自由职业者。
二、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公需科目必修课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广西发展新机遇》,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公需科目选修课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自主选课开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