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大力推进合肥都市圈轨道交通网建设,构建1小时通勤圈。改造提升普速铁路,加快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市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庐江县共有五条铁路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其中规划建设,合肥—庐江—池州(九华山)—金华城际铁路,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在建),开展六安—庐江—铜陵—南陵—宣城,普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庐江—巢湖城际铁路、合肥—庐江市域铁路项目研究论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预计未来十年,我县铁路建设将不断提速,庐江铁路枢纽有望基本建成,将为我县“全省争五强、全国冲百强”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现代化新庐江提供重要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