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能补缴几年前断的社保吗
可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本市城镇户籍被保险人,本人自愿,可按不低于缴费工资下限的标准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十一、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83号令实施后补缴年限的缴费工资基数不参与“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补缴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二、北京市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1)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2)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1)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2)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3)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如果断交社保只是几个月,而非1年以上,那么补缴社保是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带上户口本、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条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由于每个区域的政策可能会有差异,可登陆社保局官网了解具体补缴社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