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目标,为我国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转型设立了新的航标,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明确了新的任务。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的边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发展逻辑、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也需相应调整,有必要按照目标导向,出台新的年度政策,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给行业和企业更加明确的预期,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实现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
【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根据“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认真组织并统筹衔接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
三、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