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怎么办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承租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公共租赁房屋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1、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公共租赁房屋即使到期之后也不会有政府相关人员来强制要求当事人搬迁,但是其房租的收费将会以翻倍的形式来进行从而逼迫当事人选择搬迁,而如果有特殊缘由的,可以选择咨询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