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南京市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垃圾分类
2、垃圾处理收费
3、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4、推进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产业园区,园区内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当共建共享。
5、生产废弃物源头减量、包装物减量、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法律依据】: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