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私有企业辞职,如果是因私企具有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而辞职的;或者是因劳动合同到期后,私企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约而辞职的,有补偿。如果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则无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_x000D_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_x000D_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_x000D_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_x000D_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_x000D_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_x000D_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_x000D_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