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代扣税款接报单是指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缴税时,应提交的代扣代缴税款报告和结算的原始凭证。那么代证代扣税款结算单怎么填写?需要提交什么资料?提交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为您整理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如何填写的相关内容。一、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如何填写
按照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上的项目进行填写。
扣缴义务人未向税务机关领取税票的,有关票证栏目不填,只填实征税款栏。
表间关系:期初结存数+本期领取数-本期填用数-本期作废数-本期损失数-本期停用上缴数=期末结存数。按项目要求填齐全,一定要盖公章。拿财务章冒充是不行的。在本表中一定要注意入库缴款书印刷号码与入库缴款书微机号码的填写。
需要备齐四种资料:
1、扣缴单位的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2、完税凭证(各单位基本上都是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
3、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申报表(到管理员那去领);
4、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到管理员那去领)。
对上述资料总体要求:中性水笔、字迹清楚、不许涂改、内容完整、章戳齐全、精确到分、分毫不差。
填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的原因是税务局对代征代扣税款管理的需要,可以及时掌握代征代扣税款的情况和资料。
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填写方法:填上结报日期、代征代扣税款的时期、结报的税种、结报的税款、结报人双方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规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在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或结报票款时,必须同时向税务机关填报“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税收会计以结报单作为核算代扣代收税款和计付代扣手续费的原始凭证。
代征人代征税款后,必须按代征协议规定的票款结报时间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并办理票款结报。税收会计以结报单作为核算代征税款和计付代征手续费的原始凭证。
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必须将代征代扣税款结算单按月单独装订成册,并按税收会计档案要求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