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