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发生变更且需要重新申报的情形。按照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条件发生变更后三个月内提交规划申报材料,由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规划许可证。在审核和许可过程中,规划主管部门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利益。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两年。在此期限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开展建设工作。若许可期限内因特殊原因未完成建设,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延期,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在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完成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内容的,应当及时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情况说明并报请审批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