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物的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所有权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拾得人要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因为拾得人的过错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害的,拾得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4.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6.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有: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占有遗失物法律如何规定
遗失物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是指认识物之所在,而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的支配管领能力。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需要注意的是,拾得并非一定以拾得人在物理上予以支配,依一般社会观念即可。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
遗失物取得之后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遗失物取得之后返还有以下相关规定: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遗失物的拾得权归谁所有
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谁失主所有。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
遗失物遗忘物埋藏物的区别
一、遗失物
1、须为有主的动产;
2、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3、须无人占有;
二、遗忘物在《刑法》上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与客体出发,有着较多的论述。遗忘物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
三、埋藏物
1、一般为动产;
2、须有埋藏事实,以不易被他人从外部发现为必要;
3、埋藏物是有主物,只是所有人不明,而非无主物;
4、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