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医保也是可以报销门诊的医疗费用的,但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佛医保的保障内容来看,只有一项是符合门诊报销的内容的,就是普通门诊个人高额医疗费用补偿,其具体的报销范围是指投保年度内在佛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备案、长住(驻)异地备案参保人在投保年度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只个人负担的高额门诊医疗费用才可以通过佛医保申请报销,如果金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是无法申请报销的。按照规定,该项门诊报销的保额为10万元,有2万元的免赔额,超过2万元免赔的部分是按照60%的比例来报销的,最多可以报销10万元。
也就意味着若是用户进行门诊治疗的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是无法通过佛医保申请报销的。但是随着医保门诊报销待遇的提升,基本医保还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门诊医疗费用的。
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般疾病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
门诊特定项目是指:重症尿毒症在门诊进行的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在门诊进行的透析治疗,肾脏移植手术后在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在一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免赔责任包括:自杀、自残行为;斗殴、酗酒、吸毒及违法乱纪所致;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他方责任的;工伤及生育;未经批准在非约定医疗机构或在非约定药店购买;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