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有好多年没上公积金怎么处理
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让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限期缴纳,仍不缴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资料:如果单位缴纳公积金有困难的,需要先报备,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长沙市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2.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3.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没给缴纳公积金怎么办?
在海珠区上班的卢小姐: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公积金,都是员工自己全额缴纳的公积金,但公司却将这份公积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以公司名义缴纳,一部分是员工个人缴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员工该如何维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卢小姐持以下资料,实名向您单位所在区域的我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反映。情况属实的,我中心将依法督促单位办理。
(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由您本人签名;
(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信息,例如单位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社团组织的成立信息等。单位曾变更名称的,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被投诉人变更单位名称的证明材料;
(四)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劳动仲裁裁决书及送达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
(五)您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效证明,例如: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作为工资发放使用的银行存折或银行打印单(需加盖银行章)、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