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指的是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所属企业、就企业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的具有行业性质的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