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基本信息;
3、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
6、合同违约责任等等。
一、签了认购书是否等于签了购房合同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
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最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如下:
1、应写明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写明商品房名称、数量、质量;
3、写明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写明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5、写明检验房屋的标准和方法;
6、写明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等。
三、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以下事项:
1、房屋的基本状况;
2、房屋的销售方式
3、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5、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