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涉及到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交纳办法,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案件分为两种:一种是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这种案件也就是双方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对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争议的案件,这种案件就是按照每件30-300元的标准交纳诉讼费用。另一种是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此种案件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财产标的额的大小来确定,财产来确定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交纳诉讼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需要按照0.5%的比例交纳诉讼费用。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财产纠纷案件,争议的标的额越大,缴纳的诉讼费用越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