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具体工作中,将延续建设“五个之城”的既定奋斗目标,建设品质实力之城、创新活力之城、文化魅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平安幸福之城。加快构建区域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文化创意、智能科技、商务商贸和现代金融四大主导产业,形成产业特色和竞争优势;抓好新动能引育,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聚集;打造优美城区环境,全面提升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