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党员组织关系网上办理进度转出和接收党组织是都可以查询到的。
1、转出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管理中未办结工作这一项里面可以查询到你的信息。
2、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管理中即将办理工作这一项里面可以查询到你的信息。
如果你到了现接收党组织查询后还是没有你的信息,就有可能是转出党组织为你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时点击了系统外,并且转出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也点击了同意后,就会造成目标党支部看不到进度。
建议:你去原单位党组织去查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进度,看进度是否是绿色实线箭头,并到达你现党支部。如果看到有黄色虚线箭头,就是点击了系统外。那你就可要求原单位党组织把你信息找回,重新发起转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