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中的条款及无效条款如下:
(一)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格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对方造成人身伤害;
(十)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