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一、2月个税报税期截止时间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020〕242号,2021年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所以2021年2月报税截止日期为2月23日。财务人员可以尽量在放假前完成2月份的纳税申报。
二、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8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为8月15日。若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但是15日刚好是非工作日,所以征收期为休假日期满的次日16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三、十月份地税可以延迟到几号报税
十月报税期延期到10月22日前申报完。因为10月1日到7日是国庆长假,所以原来的每月15日之前税务申报,同样也延后7天再申报。申报期限指纳税人按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