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陪嫁物品一般是婚前女方获得的,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所以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陪嫁物品是女方婚前就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2、如果陪嫁物品是女方婚后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后财产,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陪嫁物品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