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某国有大行内部人士透露,这类“银行存款理财”实际属于“银行贴息存款”,也叫“存款返现”,指储户把钱存进银行,银行除正常利率外,额外再支付储户一定的现金。但贴息是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也是各银行绝不允许的。不过随着年末存贷比重要考核时点的临近,部分中小型银行揽储能力较弱,存款缺口又大,所以不排除这些银行私下里采取贴息存款的方法在民间高息“买”存款。此外,一些中介看到了商机,会联系银行业务员,定期将这些业务分包过来,客户存款后,中介在提取佣金后再返还客户,“而这通常是银行业务员接下的‘私单’,银行本身不一定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