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可能会被纳入“重点关注企业”和“非正常户”行列。被税务局认定为”风险纳税人(重点关注企业)或非正常户,需到所属主管税务局核实纳税人状态(所携带资料请联系专管员)。更改为正常纳税人后,重新登录开票系统正常抄报税。
二、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