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1月14日讯(通讯员 胡海芳 夏小花)“今天我有点咳嗽、胸痛,到邵东市人民医院来看医生,医生告诉我职工医保门诊新政策今天开通,检查费加上药费我共花651.35元,扣除首次门诊起付线200元和非医保范围费用24.84元,余下的费用医保按60%报销了250元(本年度剩余两个月的报销额封顶250元)。这真的是个好政策,解决了我们平时门诊看病不能报销的大问题。”11月1日,在邵东市人民医院取药窗口前,职工医保参保人石先生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这个惠民好政策。
据悉,邵阳市从11月1日起统一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邵东同步全面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可进行医保报销。本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统一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医保制度,改革完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使用管理,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确保广大参保职工能够享受到更多医保红利。
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60%;在职职工门诊报销限额为1500元/年,退休人员为2000元/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保个人缴费等。
邵东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邵阳市新实行的一项利民惠民政策。参保职工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扩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供家庭共济使用,将推进全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减轻参保人门诊就医费用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