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了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方法。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
1、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有这些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违约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担保条款
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担保条款。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直接管理,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实质上代表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担保合同,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将经营的风险转移到了劳动者身上,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劳动者作为担保人,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这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另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工作的机会往往不得不作出让步,接受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要求,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这实质上并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竞业禁止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吗
1、竞业限制可以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是选择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约定;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在合同期内,劳资双方均负有按“劳动法”和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合同到期,双方如不再续签,合同自然终止,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合同期限长短劳动法未有限制,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劳动者约定,同时,企业也可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某项工作或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合同,该工作或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2、工作内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双方在约定此条时,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资方可依实际情况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它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资方在制订工资制度时,可按国家关于工资组成的相关规定,明列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项目,以减少发生争议时,造成资方举证困难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5、劳动纪律。双方可用附件的形式,详细规定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追究其赔偿责任并可解除劳动合同。完善的劳动纪律能很好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双方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具有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性,通过约定责任,可以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得到补救,同时也是对违约方的惩罚。比如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