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缺乏一定的生效要求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义撤销已成立合同的权利。学术界对合同撤销权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但一般认为合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以在没有相对人同意或配合的情况下改变合同的效力,合同撤销权可以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