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
这种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
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另外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还有驱逐出境,这时,要交上罚金或被没收财产后,再驱逐出境。
一、驱逐出境的适用范围
驱逐出境亦称逐出国境。在中国,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应存主刑期满后执行。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对于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