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退税,具体如下:
1.纳税人已经按照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导致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那么可以申请退税;
2.纳税人超过需要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要马上退还;
3.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要马上退还。
契税退返程序:
(一)、期房退税。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人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应予退还。退税应提供材料:
1、已纳契税完税证及契证;
2、纳税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其它相关资料。
(二)、现房退税。
政策依据:根据省地税局《关于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不能办理产权证是否退还已缴税款的批复》,是否退还已缴纳的税款,要看买卖双方是否已形成双返还,购房人退还给原开发公司销售的房屋,开发公司退还给原购房人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