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6小时,授予一星级志愿者;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2小时,授予二星级志愿者;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授予三星级志愿者;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授予四星级志愿者;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授予五星级志愿者。
对志愿者进行星级评定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志愿者星级评定需要会长办公室或铁马活动部的推荐提名。
(二)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各项服务均能令服务对象感到满意舒心。
(四)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五)主动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团队意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在服务中在与他人交谈中能大方得体,能良好彰显协会形象。
(七)在协会中有特殊贡献的志愿者直接向铁马文明·爱心行动协会办公室递交申请。
满足上述基本要求后,方可进入第二次评定。
评定标准如下:
(1)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6小时的,授予一星级志愿者;
(2)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2小时的,授予二星级志愿者;
(3)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授予三星级志愿者;
(4)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授予四星级志愿者;
(5)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授予五星级志愿者。
以上服务时数可累加,并根据志愿者时数作相应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