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投标人没有违法或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得按约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招标文件可以规定串通投标等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投标、欺诈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