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一、审批事项名称
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二、法律法规依据
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至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四条。
三、申请材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办单位或个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两名从业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6.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一份;
7.设施设备清单一式两份;
8.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文本一份。
四、办理程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
2.农机处审核材料;
3.农委主管领导审批;
4.窗口发证
五、审批告知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无
七、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八、办理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九、办理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
43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