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政府收费是指政府依法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对应的经济行为实施干预,以非税方式获取收入的行为。在政府收费的范围中,使用费是一种特殊的费用,通常不包括在征收范围内,使用费的缴纳主体是使用者,而不是支付方。使用费是指由政府或委托单位为使用者提供的服务性质的费用,例如公路使用费、停车费、电费、水费等。政府或委托单位提供这些服务是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管理的目的,因此使用者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以支持这些服务的运营和发展。但使用费的缴纳并不属于税费范畴,因此不包括在政府收费的征收范围内。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费的定义和范围有明确规定,那么具体征收时就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在实际征收和管理中,政府部门也需要明确使用费的性质和范围,并充分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法》第六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行政机关或者依法委托的机构为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按照法定标准、定额和范围向社会收取的非税性质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