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与全国20个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备忘录》,这意味着,包括南宁公积金异地买房已与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区直中心与陕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个省(区)直的公积金管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已经实施了吗的知识,跟着晖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与全国20个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备忘录》,这意味着,包括南宁公积金异地买房已与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
区直中心与陕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个省(区)直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备忘录》,约定进行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前、贷后相互合作,实行缴存证明互认、相互协助贷前调查、协助贷后逾期催收业务合作。因此,只要是签约省(区)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不论户籍,在这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管辖的范围内购房时,都可以向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因此,王先生是可以向区直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跨省贷款时,除提交正常所需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职工仅需要增加两份材料:一是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由缴存地中心出具;二是借款人与贷款地中心签订同意缴存地、贷款地两个中心协同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用于偿还逾期贷款的授权书。但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异地贷款要按购房地政策执行。如果购房者在异地申请贷款,就须按照购房地公积金政策申请贷款。
晖律网网提示:南宁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政策已经实施,在21个省内,不限户籍,只要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都可在购房地城市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