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存在事实劳务派遣行为,劳动者也已经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能够提供法定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劳务派遣关系同样成立,并且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依法承担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责任,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超过一年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劳务派遣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