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程序慢,成本高。但双方就离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1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先确定管辖法院,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起诉之前需先确定诉讼策略,然后根据诉讼策略准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并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递交法院。3完成立案后,及时和主审法官联系,如果配偶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迹象,就需要与主审法官沟通,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调查取证,4庭审过程中,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的,需本人到庭接受询问。法官会组织双方调解,若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会制作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双方的态度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决定是否判决离婚。5离婚判决一经作出,婚姻关系便解除。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不太大,若法院未支持离婚请求的,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一、要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