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的民事案件处理流程是先立案,然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通过你的描述,法院没有立案但进行了调解工作,除非法院在你提起诉讼时直接进行了诉前调解或者委派调解,而没有进行登记立案。但不论怎样,一旦调解不成还是要走正常的诉讼程序的。因此,建议你到立案窗口进行查询,看看案子究竟有没有立,如果没有立的话再重新申请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