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搜集证据。要准备去法院起诉别人,首先就得做好证据材料的搜集,没有足够的证据材料,就算你去打官司你也只会迎来败诉的风险。
2、准备材料。证据搜集齐了,接下来的你就要准备诉讼的相关材料了,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起诉状、原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复印件等,只有把材料备齐了,才能在立案的时候省很多麻烦。
3、法院立案。备齐了材料,接下来的你就可以带着相关的材料去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去立案了,把相关材料交给立案大厅,等待法院审核是否立案,是否立案的结果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你答复。
4、领取文书。假如法院决定了立案,就会通知你去领立案通知书,领完立案通知书后你就只需要耐心地等待法院通知你进行接下来的程序了。
5、接受调解。一般简单的民事案件,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能够调解结案的,就会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就会出开庭通知书,原被告双方静等开庭。
6、参加庭审。在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后,假如双方不愿意在调解,就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参加庭审,在庭上和对方进行较量,双方都是以证据来说话,争取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7、领取判决。在开完庭后,法院做出判决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书。
8、不服上诉。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去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书后会说明相应的上诉期,一般是收到判决书后10内,假如是二审终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高院提起申诉,但判决内容还是得先执行。
9、申请执行。假如经过法院的庭审后,法院判决了一方当事人败诉,败诉的当事人就必须履行相关义务,假如败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胜诉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