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下发。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合格私人诊所纳入医保定点
据了解,今年,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
同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目前,吉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5%。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此外,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吉林省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地方增补基本药品目录,增补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同时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
同时,完善收支两条线和绩效管理,构建稳定的长效财政补偿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制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做好8个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将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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