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的手续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以下证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如房地产买卖合同;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需准备: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交的批准文件;特殊类型的房产过户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和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