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可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自贡住房公积金提取,可通过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通达北街街道-62号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办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二)网上办理:
1.互联网受理
2.互联网办理
3.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三、受理条件:
符合公积金提取,资料齐全。
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
纸质
1
房屋交易契税完税
原件
纸质
1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书和单位经办人提取汇总表
原件
纸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原件
纸质
1
购房款票据
原件
纸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