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唯一住房不会被拍卖。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子才能被拍卖,为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04年,就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被执行人子女有自己名下房屋,可以住在子女的房子;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妨碍执行或者逃避债务;被执行人房屋过于豪华,超过生活水平,人民法院可以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依法查封拍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执行金钱债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为本人及其受扶养家庭成员所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支持:(一)被执行人负有赡养义务人名下有其他必要的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以自己的名义转让其他房屋逃避债务的;(三)被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提供居住用房,或者同意从房价变动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房屋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根据执行依据认定被执行人交付的房屋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异议为由提出异议的房屋是本人及其受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