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带上过期的食物、小票等资料,到购买的商家负责部门提出合理、合法的赔偿要求,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如果商家会拒绝赔偿,这时你可以直接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请求协调赔偿;或到食监局,对已购买的过期食品鉴定其危害程度,请求提供赔偿依据。如因误食过期食品而导致身体不适,就医单据,如收费单也要保存下来,在后面的协调赔偿中可以作为赔偿金额的参考依据。买到过期的奶粉,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的损失,比如因为喝了变质奶粉身体遭到的实际伤害,为此负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积极主张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为有毒有害的食品直接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所以发现经营者销售变质的食品的,有关法律明确了这一规定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