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需要相应的认定标准的,只有达到相应的认定标准,才能够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执行的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什么时候执行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什么时候执行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超过500万元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自申请之日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根据各个地域国税局的规定,正常是7-15个工作日,最长时间为40日。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什么时候执行的相关内容,认定标准的执行是根据相关的情况来执行的,我们要正确的对待自己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