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五项
1、实行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婚姻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比如当事人行使结婚自由权时必须要符合法定婚龄,登记离婚时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
2、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及其它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3、实行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5、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