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县区基层工作人员来讲,市直党政机关的借调机会十分难得,既可以增长见识,又可以扩大人脉圈子,说不定还可以找到机会上调。只是由于组织部门严查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又规范了正规借调的手续,强调“六个月”借调期限,因此,对于许多人来讲,借调已经成为鸡肋。短时期借调,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也不会造成什么好的机会,反而会影响目前的工作实际,还会对个人生活带来实实在在不便利:没地方吃,没地方住,费用也不好报销。给上级部门出力帮忙,落不了好不说,还对原单位留下不好的影响,得不偿失。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单位,或者自己直接拒绝。借调需要通过原单位允许,是公对公的事情,因此由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以工作为由拒绝,是最恰当的。组织人事是属地管理,上级只有业务指导职责,个人发展没有直接的决定权。不可能因为拒绝了上级的借调要求,影响到个人的前途发展,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如果单位不愿意出头拒绝上级部门的要求,个人也可以直接以工作、生活为由,直接拒绝。上级部门借调或者抽调基层工作人员,多半是出于工作实际考虑,并不针对具体人,可以借调甲,也可以借调乙,两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会充分尊重本人和原单位意见,不会强制要求借调或者抽调。如果个人理由充足,意愿明显,上级单位更愿意换个人,相信有的是愿意珍惜上级部门的借调机会的,没有必要强人所难。
如果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特定人员配合,比如基层下属单位工作能力突出,或者专业水平高,或者具备某些特定的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要求,于情于理,下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应该无条件配合。如果有工作或者生活上的困难,可以由原单位或者借调部门协助解决。并且如果借调期限内,工作没有完成,借调单位还可以向组织部门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