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车主将需报废的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车牌照交报废汽车公司待办报废手续。单位车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车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字,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报废车辆进厂后,登记、编号、过磅。 验车后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行车证相符合。 3、车管所民警来公司查验报废汽车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并且现场监督销毁。 4、对监销后的车辆逐一照相、填写报废车销毁档案表。 5、将报废车牌照送交车管所注销并领回证明,需要保留牌号的车主请提前与业务员说明。 6、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交给车主报废手续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