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两者间的联系:(1)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3)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两者的区别:(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的等等。而普通法律知识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表现在: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人们通常把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5条第4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提出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则以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