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合法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
一是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从而退出公司。但如你描述,目前没有人愿意受让你的股权,所以该条途径目前看来存在实现的障碍。
二是通过定向减资的形式退出公司,也就是说,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金额即为你所持公司股权的金额。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减资的决议必须经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所以,如果你所持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那么你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减资,从而退出公司。但是如果你所持表决权未超过三分之二且其他股东不同意通过减资程序让你退出公司,那么该条途径也会存在实现的障碍。
三是在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你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从而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三种情形: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几种情形: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是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所以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察是否存在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和股份的情形,进而要求公司回购你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从而实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