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一时期相互起诉离婚如何处理,一致的意见是两个案件不能够孤立审理,否则容易导致对同一婚姻关系做出两个不同结果的裁决,导致司法冲突。既便是结果一致,对同一身份关系纠纷做出两份内容相同的裁决也是不合适的。但具体到程序如何进行,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驳回杨某的起诉。其理由是,“一事不得两审”,人民法院对同一婚姻关系纠纷在同一时期不能做两个独立的审判,杨某在李某的起诉立案后未审结前,只能以被告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原告的身份再起诉。杨某的起诉动机不是解决纠纷,而是出于赌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定为恶意诉讼。对于恶意诉讼,法院不应予以受理,故对杨某的起诉应裁定驳回。
第二种意见,动员杨某撤诉或中止审理。其理由是,“法律不问动机”,只要杨某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必须受理。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李某的婚姻关系,二人确实存在矛盾,其理由正当。夫妻对婚姻关系应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夫可以起诉妻,妻也可以起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