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这个概念太大,泛指在镇政府上班的所有人员。这其中包括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也包括事业编制人员,还有各种非编人员比如控制数人员、合同工、临聘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等,杂七杂八的身份应有尽有,因此镇政府职工是不是有编制,在没有明确具体是谁之前还真不好说。笼统的回答,只能说有的有编制,有的没有。
这些人员中,拥有公务员编制的一般在20-30人左右(大乡镇例外),且主要是领导,比如书记、乡镇长、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镇长、人大主席等,都是科级领导,其余都是具体做事的科员(股长)。公务员比例在整个乡镇职工队伍中一般在30%上下。
乡镇干活的主力军主要是事业编,比如各类服务中心、站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冲锋陷阵的执法力量——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在职在编人员,几乎清一色都是事业编。他们或被借调到乡镇机关协助工作,或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什么风貌改造、移风易俗、脱贫攻坚、拆迁建设、驻村入户、乡村振兴等等,哪里有迎检调研,哪里有攻坚克难,几乎都有事业编的身影。毫不夸张地说,乡镇事业编几乎承担了乡镇70%以上的工作任务,没有事业编的存在,乡镇想正常运转都很难。具体到数字,事业编在乡镇职工中大约可以占到50-60%的比例。
除了公务员和事业编,其余都是聘用制人员,即合同工或临聘人员。他们中有的是长期工,比如一些长期在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很多就是属于聘了再聘已经转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有的是公益岗位人员,比如清洁人员、门卫等,主要以聘用“4050”人员为主。;有的是劳务派遣人员,集中在窗口单位,比如便民服务中心。这部分人员比例一般在10%以内,严格控制在政策要求的红线之内,不过部分乡镇出于工作需要也会突破这个底线多聘用临时人员,比例最多或可增加到百分之二三十。